新城综合发展-城市转移型整治模式: 以东鹿角村为例 | 处于新城边缘地带; 乡村产业发展较缓慢, 公共服务设施相对不足。 村民以非农就业为主, 推进村庄整治和实现城市化的愿望比较强烈 | 将农村居民点纳入新城建设扩展区进行统一规划, 对内部空闲地和低效用地进行开发再利用, 鼓励培育和发展乡村支柱产业; 发挥新城地区优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的共享性, 实行旧址改造, 建设公寓式居住社区, 将社区组织和安全管理纳入城市统一范畴, 实现农村产业、居住、就业的城市化发展 | 考虑该村紧邻工业园区, 且未来规划为新城集中建设区的一部分, 村庄整治后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 可以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组织与集资形式。政府制定政策, 编制规划, 引入竞争机制, 吸引企业投资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 起到监督、引导、协调、调控的职能; 企业作为整治项目的利益主体, 负责资金投入和管理, 开展拆迁赔偿、安置、开发、建设等工作 | 首先, 限制农民建房, 不再审批新宅基地; 然后, 将农村土地转为国有, 农民转为居民, 村组织转为社区管委会; 最后, 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适度安置, 制定科学的房屋分配方案, 引导农民逐步搬入新区。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旧村拆迁、新社区设计与建设、旧宅基地复垦还耕等; 但考虑到农民的工作性质、收入水平、居住习惯、接受程度等差异, 新建社区的户型和居住面积应满足不同居民需求 | 资金投入量大, 农民舍弃农村土地后的保障待遇不稳定。 建立土地换社保或全社会劳动保障体系, 推进整治还田投资和收益返还挂钩的土地利用创新政策 |
优势产业带动-中心社区型整治模式: 以英城村为例 | 处于产业园区附近, 中心村辐射能力较强, 集聚化趋势显著。 农户就业多元化, 扩充功能、建设新社区和改善人居环境的意愿强烈 | 挖掘村内废弃宅基地和空闲地, 作为新建房屋的来源; 加强周边工业污染治理, 提高饮用水安全; 更新或新建配套服务设施, 增强中心村功能; 按规划、有步骤地迁并周边自然村落, 建设以产业优势明显的中心村为主体的新型社区, 实现农村空间、组织和产业的多重整合 | 按照北京市与平谷区开展小城镇整治试点的部署, 马坊镇 11个行政村集中迁并到 5 处中心社区, 其中英城村北部是其中一处, 实行以各级政府组织和管理的形式, 以市级财政拨款作为资金保障。首先, 迁并户每户均获得由市财政拨付补偿费, 待建设用地出让后偿还; 其次, 实行土地用途“343”分配模式, 农村居民点面积的 30%用于农民社区建设, 40%用于城镇与工业用地储备, 30%用于退宅还田 | 首先, 将英城村周边规模小、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差的村庄, 采取整体搬迁或分期搬迁的策略迁并至中心社区; 其次, 建立新的社区两委, 统一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最后, 基于中心村支柱性产业和新型都市工业为支撑, 就地安排农村劳动力, 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提高农民收入。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旧村拆迁, 新农村社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以及旧宅基地复垦还耕的平整工程, 对于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拆迁工程, 可以采取“依法拆迁、协议拆迁、主动拆迁和安置拆迁”等措施, 保证拆迁效率和群众满意度[24] | 建设周期长、投资大, 建设资金保障和满足居民要求是关键。 构建市、区多级财税保障制度和用地政策; 建立公众认同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标准, 透明成本公示制度 |
现代农业主导-内部集约型整治模式: 以南太务村为例 | 处于平原现代农业发展区, 村集体经济比较强, 人居环境和配套设施相对陈旧。 家庭收入水平较高, 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愿望强烈, 对村庄整治和统一规划的意愿一般 | 尊重农户意愿, 改善村内道路结构、宽度、质量和绿化条件; 更新陈旧的基础设施, 增建环卫、商服、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 尤其加快生活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退出“一户多宅”房屋、加快闲置住宅流转与再利用 | 由于农户翻新房屋和改善人居环境的愿望比较强烈、且整治内容相对容易、易于推行, 加之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村干部工作能力突出以及居民凝聚力较强, 可以采取村集体自主组织和农民自主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 整治资金以村企共建的方式获取 | 划定村庄发展边界, 限制村庄无序扩张, 严格控制宅基地审批制度, 鼓励闲置宅基地流转, 深挖村内空闲地、边角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利用潜力, 补充居民住宅、配套设施和企业厂房建设的需要。 整治工程以道路修建、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系统建设、环卫设施建设为主 | 相对简单, 易于推行。理顺村集体土地产权关系, 加快土地流转与再利用是关键。 加快研究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流转的激励政策; 注重资金使用与时效性, 防止二次非集约化 |
生态旅游强化-原址改造型整治模式: 以老泉口村为例 | 处于山地景观与生态优美地区, 集体经济较强; 居住条件差异较大, 配套设施不健全。 农户收入差异较大, 倾向于生态旅游发展, 对村庄整治和改善生产条件的意愿比较强烈 | 改造失修旧宅, 修缮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 统一建筑风格、提高建筑物抗灾能力; 改善道路交通条件, 增加医疗、卫生、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防灾减灾设施; 挖掘资源潜力和景观价值, 发展特色生态旅游 | 集体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但农户生活水平差异较大, 农民自筹整治资金难以保障, 可以采取政府引导-集体操作-农民参与的形式。在组织方式上, 政府制定“一村一品”的发展策略, 集体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与操作, 村民积极响应与参与。在资金筹集和使用上, 政府出资修建抗灾减灾设施、加强居民人身和房屋安全; 村集体出资进行村庄布局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统一标准、规范措施; 农民出资改善自身住宅和建设基础设施 | 依靠优越的资源条件和保存完整的传统建筑风貌, 采取原址保留、局部调整、适度发展的民宅改造式整合, 即对地域特色显著的老宅进行保护与修建, 对布局零散、影响管线改造和开场空间节点通常的旧宅进行拆除, 对建筑形式、色彩等整体风格不协调的民宅按照统一标准逐步改造, 对沿路、沿河分布的发展旅游潜力较大的民宅进行适度开发和功能置换。 整治工程措施包括民宅设计与改造工程、道路改建工程、抗灾减灾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卫设施建设以及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工程等 | 相对简单, 资金量投入不大, 易于推行。关键在于得到农户的支持和整治资金投入的时效。 加强发展理念的宣传与科学引导, 制定三方参与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建立乡村发展的农户激励机制 |
生态农业培育-新址重建型整治模式: 以白云寺为例 | 山地落后的传统农区, 集体经济薄弱, 居住条件和配套设施极其简陋。 农户收入单一且较低, 对居住条件极其不满意, 建新房和改善生产环境的意愿十分强烈 | 就近重新选址建设新农村, 搬迁村内山区交通不便的两处自然村, 实行“五个统一”的标准, 即统一规划新村布局, 统一设计住房标准、统一配套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统一培植农村主导产业、统一安排村民就业 | 新址重建的时机已成熟, 考虑到整个项目资金投入较大、且集体经济薄弱, 以及已有沟域经济发展经验和区域资源优势, 可以采取企业主导、政府监督和集体协调的组织方式。其中, 企业是整个项目的最大投资主体, 也是利益既得者, 负责资金投入、新村建设方案设计、旧村开发再利用的产业培植以及安排村民就业和利益分配等工作; 政府在政策上给与一定的优惠,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监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 村集体负责联系政府与企业, 并组织村民征求意见, 以劳动力的形式参与新村建设 | 选择合宜的地方建设独立新村, 对老宅基地进行复垦还果还林与适度开发再利用; 借助政府的优惠政策、企业的经济力量以及独特的地域环境和资源条件, 培育具有山区沟域特征的特色生态产业, 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 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新村住宅设计与建设、旧村复垦与再利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保障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的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等工程 | 资金量投入较大, 操作复杂, 农民就业与保障不定, 政府有效的监督与协调是关键。 开展“百企帮百村, 建设新农村”的村庄整治活动, 建立各相关主体利益均衡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