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超
DING Chao
摘要: 通过比较可知,2005年版《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中的入选标准是对2002年暂时修订版中的确认和完善。应根据2005年版《操作指南》中入选标准的最新规定相应调整中国的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对2004年世界遗产名单中的788项世界遗产的入选标准进行量化统计,总结出各项世界遗产入选标准被采用的频率和入选标准的组合类别状况。采用比较方法,分析出全球和中国的世界遗产在入选标准的采用频率和组合类别上的异同。研究表明,大多数中国的世界遗产必须符合多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遗产标准才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单,而众多符合1~2项入选标准的遗产资源则无法按照国际一般情况适时入选。但2005年版《操作指南》对每年入选遗产数目和每国申报数目的限制却将使中国众多的遗产资源无法与国外同类资源同期入选世界遗产名单,这是一项有悖公平合理的规定,不利于中国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2005年版《操作指南》的实施,中国的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应调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策略,申报新的世界遗产类别;加大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力度;树立世界遗产大国形象和地位,通过合适途径促成对现行《操作指南》中不合理规定的更改,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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